近日,蚌投集團紀委向所屬各級紀檢監察組織下發《蚌投集團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禁止規定》,為集團各級紀檢工作人員劃定“紅線”。
《規定》從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審查紀律、保密紀律和廉潔紀律等方面,列出11條禁止條款,明確違反禁令者,必將承擔相應的紀律責任或法律責任。《規定》緊扣紀檢監察人員行使監督執紀上的崗位風險,以負面清單形式,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人員行為的紀法底線,著力體現了“打鐵必須自身硬”的剛性要求。
近日,蚌投集團紀委向所屬各級紀檢監察組織下發《蚌投集團紀檢監察工作人員禁止規定》,為集團各級紀檢工作人員劃定“紅線”。
《規定》從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審查紀律、保密紀律和廉潔紀律等方面,列出11條禁止條款,明確違反禁令者,必將承擔相應的紀律責任或法律責任。《規定》緊扣紀檢監察人員行使監督執紀上的崗位風險,以負面清單形式,進一步明確紀檢監察人員行為的紀法底線,著力體現了“打鐵必須自身硬”的剛性要求。